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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表于:2016-10-31 13:33:05 浏览人数: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步云花园路43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利用原有及新征土地等,在原厂区内新建处理能力19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炉(3×650t/d,并备用一台650t/d),配置1×N15MW汽轮发电机组和1×N2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对厂区内原有的垃圾焚烧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957351075

E-mail:duj1122@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1-87998851

E-mail:zjhkhjzxmaxf@163.com

四、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

联系电话:0573-82512110                       邮编:314000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内容

(1)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

(2)收集建设项目依据文件,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3)开展环境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可行性。

(5)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2、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拟实施项目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在工程分析基础上对拟实施项目可能产生的“三废”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网络、报纸和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11日),征求意见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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