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步云花园路43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利用原有及新征土地等,在原厂区内新建处理能力19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炉(3×650t/d,并备用一台650t/d),配置1×N15MW汽轮发电机组和1×N2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对厂区内原有的垃圾焚烧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957351075
E-mail:duj1122@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1-87998851
E-mail:zjhkhjzxmaxf@163.com
四、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
联系电话:0573-82512110 邮编:314000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内容
(1)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
(2)收集建设项目依据文件,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3)开展环境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可行性。
(5)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2、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拟实施项目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在工程分析基础上对拟实施项目可能产生的“三废”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网络、报纸和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11日),征求意见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