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5年9月11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在京组织召开《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编制方案审查会。来自电促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分会、江苏中心站、山东中心站、云南中心站的15位专家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专家对编制组提交的《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大纲》编制方案进行了详细讨论和审议,确定了大纲编制的五个原则:一是在监督检查阶段的设置上要考虑整个项目,以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完整性;二是检查阶段 设置应与工程形象进度控制节点相协调,以保证阶段清晰,便于企业提出阶段监督检查申请;三是阶段划分要突出质量控制重点,严格控制监督检查的次数,减少企 业负担;四是监督检查的内容条款要使用垃圾发电工程规范的专业术语,以增强检查要点的针对性;五是在各阶段监督检查的内容上,不仅要重视对已完成设施质量 的检查验证,同时也要对重视下一阶段的施工方案和质量管控措施进行预控性检查。
与会专家审一致认为,编制组提交大纲编制方案内容完整,突出了垃圾发电工程的特色,所确定的工作目标清晰,内容框架针对性强,日程安排规范合理,同意编制组按照该方案正式启动《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编制工作。